<愈保養愈乾?你的保養程序對了嗎> virna常常會遇到皮膚很乾的新娘 問她:「有在保養嗎?」 回答:「有啊」 再問:「那保養程序是什麼?」 回答:「啊就…洗完臉後…化妝水拍一拍…結束」 「………」 Virna真是三條線了我 親愛的各位女孩們 仔細聽好嘍…化妝水只能拿來再次清潔, 不能幫你保持皮膚QQ哦 正確的保義程序是: 1、 化妝水 2、眼部精華液 3、臉部精華液(補充的水份是從這裡來的) 4、乳液(這道程序是一定要的哦…不然是無法把水份鎖在皮膚上…那就等於買保養品的錢都浪費掉嘍…)>> 5、面霜(乾性肌的人才需要,油肌就不用嘍) 乳液那一道程序非常重要,很多人告訴我,因為很容易出油,所以不敢用乳液…可是…殊不知,其實很多易出油的皮膚都是因為太乾造成的內乾外油的狀況哦…因為皮膚本身會認為它太乾,為了油水平衡所以才會一直出油來補充皮膚的油脂哦… 總之,不管乾肌、油肌,補充保溼精華液後一定要用乳液才行的。乾肌用滋潤型,油肌用清爽型。 這樣…了解了嗎? 想要化美美的妝,還是需要平常保養得宜哦 不然太乾的皮膚上不了妝、太油的皮膚又易脫妝 化妝師也只能幫乾肌,盡量看起來不那麼乾 幫油肌盡量控油+補補補… 再厲害的化妝師,也僅能為您做到如此… 解決之道還是在於最基礎的保養哦。...
Read More<愈保養愈乾?你的保養程序對了嗎> virna常常會遇到皮膚很乾的新娘 問她:「有在保養嗎?」 回答:「有啊」 再問:「那保養程序是什麼?」 回答:「啊就…洗完臉後…化妝水拍一拍…結束」 「………」 Virna真是三條線了我 親愛的各位女孩們 仔細聽好嘍…化妝水只能拿來再次清潔, 不能幫你保持皮膚QQ哦 正確的保義程序是: 1、 化妝水 2、眼部精華液 3、臉部精華液(補充的水份是從這裡來的) 4、乳液(這道程序是一定要的哦…不然是無法把水份鎖在皮膚上…那就等於買保養品的錢都浪費掉嘍…)>> 5、面霜(乾性肌的人才需要,油肌就不用嘍) 乳液那一道程序非常重要,很多人告訴我,因為很容易出油,所以不敢用乳液…可是…殊不知,其實很多易出油的皮膚都是因為太乾造成的內乾外油的狀況哦…因為皮膚本身會認為它太乾,為了油水平衡所以才會一直出油來補充皮膚的油脂哦… 總之,不管乾肌、油肌,補充保溼精華液後一定要用乳液才行的。乾肌用滋潤型,油肌用清爽型。 這樣…了解了嗎? 想要化美美的妝,還是需要平常保養得宜哦 不然太乾的皮膚上不了妝、太油的皮膚又易脫妝 化妝師也只能幫乾肌,盡量看起來不那麼乾 幫油肌盡量控油+補補補… 再厲害的化妝師,也僅能為您做到如此… 解決之道還是在於最基礎的保養哦。...
Read More很多新娘子會詢問virna Nubra要買哪牌好 這款是virna的新娘使用 個人覺得效果還滿好而且黏度與價位上還滿不錯的 如果您只是為了穿婚紗而買Nubra 那麼virna還滿推薦這款藝人小CALL代言的 【Fashion Bra】玩色蛻變隱形胸罩哦 virna 沒賣…請自己google嘍 ...
Read More婚禮記錄的攝 影師該怎麼選選名氣大的嘛又超貴名氣不大的又很擔心會該拍的沒拍到請聽我中肯的話幾句話吧 先引用一下我六月份寫過的一篇記錄中的一段話: ...
Read More.Virna提醒水水們婚前的保養及其他注意事項,請務必配合哦…臉部保養1、婚期前2-3個月可固定做臉部保養,婚禮前二週忌去做臉2、臉部的保溼度會影響上妝的結果,太乾的肌膚上妝會不吃妝,太油的肌慮容易脫妝, 婚禮前一週可每天敷保濕面膜,若有剩餘的安瓶可早晚化妝水後以1/3瓶保養 (盡量是單純的保濕型面膜,皮膚較敏感的人不要再使用美白型的面膜 ,因為成份會比較刺激皮膚)3、乾乾唇新娘,建議每天擦一層厚厚的護唇膏睡覺…會好很多哦頭髮1、婚禮前半年建議可將頭髮留過肩也不要太長,最理想的長度是在內衣肩帶邊左右, 層次部份最好不要齊長,可打一些層次好方便變換照型,後髮的層次最短可到耳垂處。2、婚禮前一個月可做頭髮挑染或彈性燙(但千萬千萬別再去離子燙了…拜托拜托)3、留每部份,也不要修剪得太短…盡量不要是妹妹頭(除非您想要妹妹頭的造型) 如果你想要斜劉海的造型,理想長度:最短不要短於眉毛,最長的層次到鼻尖處 ...
Read More.各位水水帥帥們請注意…,結婚宴客後若沒有去戶政事務所登記,是不算結婚的哦… 2007/11/12 中國時報 記者:【楊肅民、張孝義/專題報導】 「結婚是我的事,法律怎麼變,應該不會有什麼影響吧!」預定明年底結婚的吳老師,聽說明年五月底起結婚的法律效力會有重大改變。她說,反正結婚之後一定會到戶政事務所辦理登記,所以不論是「儀式婚」還是「登記婚」,對他們小倆口都不造成影響。剛考取基層公務員的曾先生則說,因為積蓄不多,又要買房子,如果登記即可成婚,那可省了不少錢。「不過,我擔心思想老舊的爸媽及岳父母會不肯,如果這樣就算結婚,會不會太兒戲呀」? 情侶卡拉OK兒戲 明年有效 最高法院不久前才判決一宗離婚官司,一群男女在KTV飲酒作樂,在大伙起鬨下,其中一對男女當場簽下結婚證書,並拿去戶政機關登記;不料,事後兩人感情生變,男方主張兩人婚姻無效,法院最後認定在KTV場合不符合法律要件,判決兩人婚姻無效。 同樣的場景,如果發生在七,這樣的婚姻卻是有效的,為什麼差別那麼大? 再過半年多,民法親屬編修正的第九百八十二條就要開始施行,屆時結婚如果只有請客,是不算數的,必須提出有兩個證人簽名的書面,然後雙方當事人一起到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婚姻才有效。 改成登記婚 反制吳宗憲條款 目前我國對於結婚要件是採「儀式婚」,也就是結婚只要有「公開儀式及二人以上證人」就算成立,這樣的規定雖然符合我國國情,且結婚本是喜事,理當熱熱鬧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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