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行新秘請自重…抄襲並無法提升您的技術

Posted by on 7 月 8, 2009 in .公告 | 3 comments

我的文章被抄襲其實也不是一次二次了
但這一次
我、真、的、生、氣、了

我知道許多新秘同行都會來我的網站潛水
當然…我自己本身也會有欣賞的新秘
偶爾也會去看看別人的作品
我相信…這是台灣新秘產業愈來愈成熟的原動力

但…我絕不會去抄襲別人的文章
即便是很制式化的服務說明、報價、試妝說明
Virna也都是自己花了很多時間一字一字打出來

昨日赫然發現
居然有剛出道的同行
抄襲了Virna不少文案
如果內容有改一下也就算了
居然還一字不露的完全轉載,僅將名字改成自己的
至少也有七八篇吧= =””
其他同行朋友也安慰我說
這種不肖新秘太多了…叫我不要在意

不過…說實在的
文案從我完成的那天開始…智慧財產權就已產生
別以為將文章日期往前提就可以彌蓋您侵犯智慧財產權的原罪
抄襲的人自己心裡很清楚

當然…這小事若還要從法律面來處理
那確實是有點小題大作
不過…還是要寫出來為我自己的智慧財產正名一下
否則,不知情的人剛好逛到
還以為是我抄襲
射手座的正義…是不容許被侵犯的

我很歡迎同行來我的網站互相觀摩
但對於這種抄襲的人實在很不歡迎

這個行業:不是只有技術就可以
個人的修為品德也很重要
如果您要花時間在抄襲上
不如請您把假人頭多拿出來練習一下
這才能提升自己的技術
也才會有生意上門

最後,語重心長的提醒您

抄得了的文案,抄不了的內在啊

<<本版內所有文張及照片之著作權皆為virna所有,抄襲或不當引用者必究之>>

3 Comments

  1. 妳的作品是很值得參考~也看得出來非常用心
    直接抄下來的人實在很超過!
    別生氣了…
    真金不怕火煉
    我欣賞妳~也挺妳唷!!

  2. 呼死啦~~呵呵~
    我會想辦法~幫幫你的
    但我想蘿莉塔的心機比較重啦~
    派他出馬會比較快
    呵呵

  3. yes!!說的很有道理 喔!!一起加油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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